3991 — 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
指交通运输工具(如机动车、船舶、铁道车辆等)专用电力照明及信号装置,各种电气音响或视觉报警、警告、指示装置,以及其他电气声像信号装置的制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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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:
—交通运输车辆专用照明器具:车船前照灯(密闭射束灯除外)、指示灯、尾灯、车船内照明用灯、自行车电气照明装置等;
—出租车、救护车、警车、救火车等使用的警灯或指示灯;
—特殊场所专用照明装置:高速公路和公路或街道用,铁路和有轨电车道、内河航道、港口和海港用,以及飞机场等专用的指示照明用灯;
—电气信号设备: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和交通信号灯装置、盲人过街音响器、道路交通地图显示板、交通信号机、内河航道、港口、机场用电气信号设备、信号发生器等;
—防盗报警器或类似装置:车辆防盗报警器、防抢劫应急报警设备、电篱网激发器;
—火灾报警设备及类似装置:火灾探测器、火灾报警控制器、火灾警报器、防火报警器、防火讯号器、防火控制装置;
—报警传输系统;
—其他电气声像信号装置:喇叭、电铃、电笛、蜂鸣器、显示板、电子记分牌、指示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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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包括:
—铁路专用调度通信设备、防护报警设备、电动讯号、安全或交通控制设备等,列入3714(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、配件制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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